佚名《鵲巢》

鵲巢原文:

維鵲有巢,維鳩居之。之子于歸,百兩御之。
維鵲有巢,維鳩方之。之子于歸,百兩將之。
維鵲有巢,維鳩盈之。之子于歸,百兩成之。

鵲巢翻譯及註釋

翻譯
喜鵲築成巢,鳲鳩來住它。這人要出嫁,車隊來迎她。

喜鵲築成巢,鳲鳩佔有它。這人要出嫁,車隊送走她。

喜鵲築成巢,鳲鳩住滿它。這人要出嫁.車隊成全她。

註釋
1維:發語詞。鵲:喜鵲。有巢:比興男子已造家室。
2鳩:一說鳲鳩(布谷鳥),自己不築巢,居鵲的巢。貴州民間傳說斑鳩不築巢,居其他鳥類築的巢。居:侵佔。
3歸:嫁。
4百:虛數,指數量多。兩:同輛。御(ya):同「迓」,迎接。
5方:並,比,此指佔居。
6將(jiāng):送。
7盈:滿。此指陪嫁的人很多。
8成:迎送成禮,此指結婚禮成。

鵲巢賞析

  這是一首描寫婚禮的詩。《毛詩序》以此詩為國君之婚禮。朱熹《詩集傳》以此詩為諸侯之婚禮。從詩中描寫的送迎車輛之盛可以知道,應為貴族的婚禮,而不是一般民間的婚禮。

  關於此詩詩旨歷來爭議較大,歸納起來大致有三種觀點:

  一、鵲喻新郎,鳩喻新娘。這個觀點又分兩種意見:(一)這首詩是詩人代新郎言說,表達了詩人對男子的同情。喜鵲搭好了窩,鳩來居住。新郎準備好了房子,新娘來居住。以鳩居鵲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說以姚際恆為代表。姚際恆《詩經通論》言:「按此詩之意,其言鵲鳩者,以鳥之異類況人之異類也。其言巢與居者,以鳩之居鵲巢,況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說,尊者甚眾。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說《詩》者方玉潤卻有著不同的看法。方玉潤《詩經原始》辨駁說:「自《序》《傳》來,說《詩》者無不以鵲巢鳩居況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類也,鵲鳩異物也,而何以為配乎?」意思是說:用鳩居鵲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說鳩婚配給了鵲猶如女嫁給了男。但是男女同類可以婚配,鳩鵲異類又怎麼能相配暱?方玉潤又說:「姚氏際恆最攻《序》《傳》,乃其自解詩意,又以為『言鵲鳩者,以鳥之異類況人之異類也,其言巢居者,況女之居男室也'則與舊說何異?且謂'以鳥之異類況人之異類』,男女縱不同體,而謂之異類可乎哉?此不通之論也。」(二)這首詩是新娘家人在唱讚歌,是一首新婚禮讚詩。如果以鵲喻新郎,以鳩(布谷)喻新娘,則此詩為新婿禮讚詩。朱熹將《鵲巢》的詩旨強解為以鳩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讚頌之。此一說出現最早,流傳最久,影響也最大,而批評者亦最多。這種讚頌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說法,雖然歷來因為牽強附會而被指責為完全是一種背離詩義的經學化理學化的臆斷,但是他將這首詩解釋為是一首新娘家人讚美婚禮的詩,是值得肯定的。

  二、鵲喻棄婦,鳩喻新婦,這是一首棄婦詩。如果以鵲喻棄婦,以鳩(布谷)喻新婦,則此詩的作者是代棄婦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棄婦,那麼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棄婦詩。棄婦的丈夫遺棄了同他一起艱苦經營,創立家室的結髮妻子,卻用百輛盛車的熱鬧場面迎娶新婦,致使新婦佔了舊婦之位,恰如」鳩佔鵲巢「一般。棄婦心生嫉恨,因作此詩,以責備丈夫另娶新婦,新婦佔據其家:我辛辛苦苦終於經營了一個家,現 在丈夫卻將我拋棄,用盛大的車隊去接新人了,而有個新婦要霸佔我的家了。表達了一個為家操勞,卻遭丈夫遺棄的婦女內心無比哀怨的心情。《詩經》中這類婦女很多,如《國風·邶風·谷風》。《召南·鵲巢》中這位婦女的遭遇已經成為了一種社會現象,這首詩就是古代毫無話語權的婦女對喜新厭舊的丈夫的指責和對自己悲慘命運的無奈敘述。這實際上也是對男權社會裡癡心女子負心漢婚姻現象的一種沉痛控訴,獲得了強烈的社會意義。高亨在其《詩經今注》對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詩以鳩侵佔鵲巢比喻新夫人奪去原配夫人的宮室。「同時高亨說:」(這是)召南的一個國君廢了原配夫人,另娶一個新夫人,作者寫這首詩敘其事,有諷刺的意味。「將這首詩的當事人具體地指為:召南的一個國君和他的兩個夫人。

  三、鵲與鳩並無明確所指,只是自然界的兩種鳥,且此詩的敘述者是與婚禮無關的他者。這首詩也可能只是一個與婚禮毫無關係的路人所作,詩人無意中看到一場婚禮,於是有所聯想有所感觸,便作了此詩。

  全詩三章,都以鳩居鵲巢起興。喜鵲築好巢,鳲鳩住了進去,這是二鳥的天性。《齊詩》曰:「鵲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鳩因成事,天性然也。」詩中還點明成婚的季節,鄭箋云:「鵲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這也是當時婚嫁的季節。各章二句寫鳲住鵲巢分別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種數量上的遞進的關係。「方」,是比並而住;「盈」,是住滿為止。因此詩三章不是簡單的重章疊唱。

  一章「百兩御之」,是寫成婚過程的第一環,新郎來迎親。迎親車輛之多,是說明新郎的富有,也襯托出新娘的高貴。二、三章繼續寫成婚過程第二、三環:迎回與禮成。「百兩將之」是寫男方已接親在返回路上,「百兩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將」「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個過程。「子之于歸」,點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題。因此,三章是選取了三個典型的場面加以概括,真實地傳達出新婚喜慶的熱鬧。僅使用車輛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這首詩以平淺的語言寫成婚的過程,沒有如《周南·桃夭》裡以桃花來襯托新娘的艷麗,更沒有直接去描寫新娘的容貌。如果說「之子于歸」一句還點出新娘這一主角,讓人在迎親的車隊之中找出新娘來,那麼,另一位主角新郎則完全隱在詩中場景的幕後,他是否來迎親,就留給讀者去想像了。細味詩中所寫,往返的迎親車隊給畫面以較強的時空感,短短三章,卻回味悠長。

鵲巢創作背景

  關於此詩背景歷來爭議較大。《毛詩序》說:「《鵲巢》,夫人之德也。國君積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鳲鳩乃可以配焉。」以為此詩是寫國君之婚禮;朱熹《詩集傳》說:「南國諸侯被文王之化,其女子亦被后妃之化,故嫁於諸侯,而其家人美之。」以為此詩是寫諸侯之婚禮,

  古今研究者對此詩背景的觀點歸納起來大致有三種:

  一、鵲喻新郎,鳩喻新娘。這個觀點又分兩種意見:(一)這首詩是詩人代新郎言說,表達了詩人對男子的同情。喜鵲搭好了窩,鳩來居住。新郎準備好了房子,新娘來居住。以鳩居鵲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說以姚際恆為代表。姚際恆《詩經通論》言:「按此詩之意,其言鵲鳩者,以鳥之異類況人之異類也。其言巢與居者,以鳩之居鵲巢,況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說,尊者甚眾。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說《詩》者方玉潤卻有著不同的看法。方玉潤《詩經原始》辨駁說:「自《序》《傳》來,說《詩》者無不以鵲巢鳩居況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類也,鵲鳩異物也,而何以為配乎?」意思是說:用鳩居鵲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說鳩婚配給了鵲猶如女嫁給了男。但是男女同類可以婚配,鳩鵲異類又怎麼能相配暱?方玉潤又說:「姚氏際恆最攻《序》《傳》,乃其自解詩意,又以為『言鵲鳩者,以鳥之異類況人之異類也,其言巢居者,況女之居男室也'則與舊說何異?且謂'以鳥之異類況人之異類』,男女縱不同體,而謂之異類可乎哉?此不通之論也。」(二)這首詩是新娘家人在唱讚歌,是一首新婚禮讚詩。如果以鵲喻新郎,以鳩(布谷)喻新娘,則此詩為新婿禮讚詩。朱熹將《鵲巢》的詩旨強解為以鳩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讚頌之。此一說出現最早,流傳最久,影響也最大,而批評者亦最多。這種讚頌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說法,雖然歷來因為牽強附會而被指責為完全是一種背離詩義的經學化理學化的臆斷,但是他將這首詩解釋為是一首新娘家人讚美婚禮的詩,是值得肯定的。

  二、鵲喻棄婦,鳩喻新婦,這是一首棄婦詩。如果以鵲喻棄婦,以鳩(布谷)喻新婦,則此詩的作者是代棄婦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棄婦,那麼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棄婦詩。棄婦的丈夫遺棄了同他一起艱苦經營,創立家室的結髮妻子,卻用百輛盛車的熱鬧場面迎娶新婦,致使新婦佔了舊婦之位,恰如」鳩佔鵲巢「一般。棄婦心生嫉恨,因作此詩,以責備丈夫另娶新婦,新婦佔據其家:我辛辛苦苦終於經營了一個家,現 在丈夫卻將我拋棄,用盛大的車隊去接新人了,而有個新婦要霸佔我的家了。表達了一個為家操勞,卻遭丈夫遺棄的婦女內心無比哀怨的心情。《詩經》中這類婦女很多,如《邶風·谷風》。《召南·鵲巢》中這位婦女的遭遇已經成為了一種社會現象,這首詩就是古代毫無話語權的婦女對喜新厭舊的丈夫的指責和對自己悲慘命運的無奈敘述。這實際上也是對男權社會裡癡心女子負心漢婚姻現象的一種沉痛控訴,獲得了強烈的社會意義。高亨在其《詩經今注》對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詩以鳩侵佔鵲巢比喻新夫人奪去原配夫人的宮室。「同時高亨說:」(這是)召南的一個國君廢了原配夫人,另娶一個新夫人,作者寫這首詩敘其事,有諷刺的意味。「將這首詩的當事人具體地指為:召南的一個國君和他的兩個夫人。

  三、鵲與鳩並無明確所指,只是自然界的兩種鳥,且此詩的敘述者是與婚禮無關的他者。這首詩也可能只是一個與婚禮毫無關係的路人所作,詩人無意中看到一場婚禮,於是有所聯想有所感觸,便作了此詩。

詩詞作品:鵲巢
詩詞作者:【先秦佚名
詩詞歸類:【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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